English

向海关举报走私

■社会与法
1998-07-08 来源:生活时报 卜长安 我有话说

近年来从北京海关查获的大量走私大、要案来看,无论是案件的起数,还是案值,都居高不下。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构成走私。情节严重(偷逃税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走私罪。

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的有功人员实施必要的物质奖励。对走私案件的举报人,海关按实际查获私货变价收入的10%以内掌握发给奖励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有特殊贡献的案件检举人,经海关总署批准,奖励金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对居住在境外的检举走私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检举人,奖励金大部分或全部可以发给外币。

海关对于检举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检举人可利用电话、信件或直接到北京海关调查局办公地点(北京建国门内大街6号西侧楼211室)举报。

北京海关设有24小时值班的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号码是65127614。或在8时至17时拨打65194400举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